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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买房那些事——购买无证二手房你要注意了!!!

发表于2012-07-17
近年来,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,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交易明显增多。由于交易的房屋未取得房产证,出卖方在交付房屋时不能同时办理产权更名过户手续,买受人虽然实际上占有了房屋,但是要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,还存在诸多风险。要么办理产权证时出卖方不配合,要么出卖方受到更高价格的诱惑,又将房屋再次出卖,并登记过户到他人名下。这都将导致买受人花费毕生财力购买、装修甚至居住数年的房屋,却并不属于自己所有,甚至被他人以返还原物为由诉请从房屋内搬出。

为此,法官提醒,市民购买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时要千万慎重,尽量不要因价格便宜而购买此类房屋,确需购买时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和减少风险:

第一,尽量从相熟识的人处购买,并明确约定先支付小部分购房款,待办理房产证时再付清尾款。

第二,明确约定卖方在取得房产证之后要立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,如果因为卖方原因致使买方不能最终得到该房屋所有权,卖方要赔偿实际损失。

第三,如果申请房屋产权证需要原先的拆迁协议或者购房协议,可以要求卖方将此协议交由买方保管,并委托买方代为办理房产证领取手续。这样买方可以第一时间掌握卖方取得房产证的时间,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,防止一房二卖。  
发表于2012-07-17
看来购房学问挺多的那!学到了!呵呵
发表于2012-07-17

以后一定得注意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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