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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卖房一年内卖房、退个人所得税、不懂得看看 省钱啊

发表于2012-05-04
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指出:个人在一年内换购住房的,其所转让住房应缴的个人所得税,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,待其一年内实际买房后,购房金额大于住房转让收入额的,可以全额退还纳税保证金,购房金额低于住房转让收入额的,可以按购房金额占转让收

看帖的一定要回帖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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